1、公生明,廉生威。

2、不准虚报工作业绩。

3、一身正气,两袖清风。

4、修民心路,建连心桥。

5、以民为重,以廉为先!

6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。

7、贪腐有罪,廉洁无价。

8、善德兴邦,清廉暖民。

9、以廉为荣,以贪为耻。

10、为民、务实、勤奋、清廉。

11、为政重在廉,做人重在诚。

12、莲洁世人赞,人洁受人尊。

13、执政为百姓,创新谋发展。

14、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。

15、贪欲惹祸事,廉洁保平安。

16、自警、自省、自重、自律。

17、与时俱进,从源头防治腐败。

18、倡廉重在反腐;反腐重在治本。

19、水不污人可用,人不贪受人敬。

20、弘扬廉政文化,共建和谐文明。

21、堂堂正正做人,清清白白做官。

22、踏踏实实做事,实实在在做人。

23、一人廉蜻蜓点,众人廉国家安。

24、监督就是爱护,公开就是倡廉。

25、今天钱权交易,明日泪洒高墙。

26、常修从政之德,常怀律己之心。

27、勤政为民,恪尽职守,兢兢业业。

28、做老实人,说老实话,办老实事。

29、l、感谢群众监督,欢迎民主评议。

30、国之兴,在于政;政之得,在于人。

31、树正气一心为民,讲纪律令行禁止。

32、甘守清廉报家国,不为贪赃羞儿孙。

33、不贪不惰扬正气,无私无畏护法威。

34、要在人间扬正气,不给百姓留骂名。

35、从制度建设抓起,从一点一滴做起。

36、管党治党成于严,从严治党重在实。

37、人誉千金都难买,人名更比万金重。

38、警钟常鸣筑防线,防微杜渐保名节。

39、白天不收违纪钱,晚上睡觉不失眠。

40、生为人杰理为国,死为鬼雄不害民。

41、欲影正者端其表,欲下廉者先其身。

42、一身正气上班来,两袖清风回家去。

43、一杆大旗千万兵,万元能买几棵松。

44、君子先择而后交,小人先效而后择。

45、反腐不论事大小,倡廉不在位高低。

46、呕心沥血万次少,贪脏枉法半次多。

47、作风要朴实,工作要扎实,任务要落实。

48、转变机关干部作风,加强机关效能建设!

49、想官、想钱、想名、想利,不如想廉政。

50、端正党风人人有责,反腐倡廉事事关心。

51、建设文明廉洁窗口,敞开热忱为民心灵。

52、不义之财一分不取,枉法之事半点莫为。

53、清正廉洁服务百姓,遵纪守法勤政为民。

54、行船不端风浪毁之;为官不廉百姓弃之。

55、清廉一身幸福一生,这就是最大的荣耀。

56、l9、讲理想。讲道德。讲纪律。讲奉献。

57、强化政风行风建设,改善经济发展环境。

58、看天下腐败谁早亡,树廉政强国为百姓。

59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
60、狠抓教育,完善制度,强化监督,端正党风。

61、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。

62、淡泊名利,两袖清风,不让世人赞颂都不成。

63、反腐倡廉,执政为民,端正行风,以民为本。

64、功深百炼,才聚一身;不为民活,枉作世人。

65、讲文明话,办文明事,做文明人,创文明单位。

66、提升机关效能,推动科学发展,共建和谐社会。

67、一言一行不忘公仆形象,一举一动长思百姓冷暖。

68、人心如秤称量谁轻谁重,民意似镜照出孰贪孰廉。

69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,大力营造反腐倡廉氛围。

70、不准在工作调动、机构变动时,突击提拔、调整干部。

71、出入莫要慌,廉政记心上;国事礼当先,民事不能忘。

72、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。

73、一言一行,不忘公仆形象;一举一动,常思百姓冷暖。

74、莲洁世人赞,人洁受人尊;不为奢侈贪,愿为清贫廉。

75、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,造成不良影响,或者借机敛财。

76、努力树立“风险无处不在,人人都有风险”的思想理念。

77、做公仆应时时自省“三讲”,为官者须日日严把“三关”。

78、酸甜苦辣尝尽方知世间真味,褒贬毁誉经过不枉此番人生。

79、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、考察、酝酿、讨论决定任免干部。

80、一腔热血去奋斗,一腔正气四方留,谁曾想他钱财面前栽跟头。

81、规范机关行为,优化办事流程,提高机关效能,推进项目建设!

82、立警为公,树公心修浩然正气;执法为民,听民声养警民亲情。

83、**就在身边,陷阱就在脚下;失足乃一瞬间,教训确实永远。

84、廉洁奉公,家事国事皆为心头之事;贪污受贿,风声雨声尽是警笛之声。

85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***的重大战略决策,是全党的重大**任务。

86、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组织自身建设,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
87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宴请以及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。

88、一个人最大的敌人是他自己。凡是管不住自己的干部,都没有资格去管教他人。管好自己是前提,是根本;管好他人是职责,是义务。

89、不准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、兼并、破产、产权交易、清产核资、资产评估、资产转让、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。